新闻中心NEWS CENTER

联系我们CONTACT US

招商热线:400-116-1787

                 13173168570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2010号(寒亭高新技术产业园)

邮  箱:sdbnyy@163.com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福建首创新规 严打“底价代理”贝脐美小编供稿

发布日期:2017-09-02 作者: 点击:

贝脐美小编整理:药品集中采购供应、配送的KPI来了。

  

今日(9月1日),福建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下发《福建省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供应履约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的药品保障供应和配送率建立考核表,并对每一种行为确定了具体的分值。

贝脐美

  

通知明确,药企和配送企业的得分低于60分,福建省将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挂网等处理。药商配送不达标,医院可暂缓支付货款,甚至被取消配送资格。同时为了保证价格合理,通知还强调,如发现有生产企业底价代理高价挂网的价格虚高现象,一经查实即予撤网。

  

分析人士指出,在福建两票制和每个片区只能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的规则下,在严格的配送率考核下,覆盖面广、响应速度快的大配送企业将备受青睐。

  

通知也明确表示:“为确保全省乡村各级基层医疗机构能够配送到位,鼓励实行集团化(各片区分公司、子公司)配送。”

  


配送率不达标扣款


  

药品集中采购,配送率不达标一直是痼疾,目前很多省集采中心采取的都是公示,严重者取消药品、甚至药企挂网资格的做法。

  

此次,福建省首创KPI的方式对药企和配送企业进行考核,明确了药品供应方链条上各方(药企、配送企业、医院)的责任,明确责任划分,更有利于追责和保障供应,同时,和以前配送不达标,药企受责巨多,现在配送企业也被套上了“紧箍咒”。药商配送不达标,医院可暂缓支付货款,甚至取消配送资格。

  

通知要求,药品配送企业每月订单响应率、发货及时率均应达100%,入库率需达90%以上,对因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或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经督促,企业仍不及时纠正或按期整改的,次月起暂缓支付上个月部分货款,即按上个月结算金额的90%预付,待整改达到考核目标后,再结算余款。

  

对订单响应率未达80%,或发货及时率及入库率不足70%的,该月货款全部暂缓支付,对医疗机构因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被迫使用其他企业药品替代的,超支费用由原供应企业承担。同时要求挂网企业考虑更换药品配送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程序取消该配送企业所有品种的配送资格。


配送企业履约考核表

  


配送新政利好大企业


  

通知再次明确,必须执行两票制:“我省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所有挂网药品的供货生产企业、药品配送企业均必须严格执行‘两票制’。”同时重申:每家生产企业每一个片区只能选择一家配送企业。


两大政策的要求下,在福建新KPI考核系统,“配送率”将成为配送市场竞争的关键词,有覆盖面广、配送率高的大企业预计将受到更多药企的青睐。通知也表示“为确保全省乡村各级基层医疗机构能够配送到位,鼓励实行集团化(各片区分公司、子公司)配送。”

  

正是由于配送率成关键,所以,通知“提醒”




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挂网目录公布后,药品生产企业(或国内总代理)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慎重选择委托经营配送代理企业(以下统称“配送企业”),并在平台点配送后,尽快与配送企业签订委托配送协议和购销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条款。无故不点配送,造成医疗机构临床缺药的,将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药企底价代理撤网


  

通知重申,所有公立医院的药品采购必须通过省级药品采购完成,挂网价为最高现价,公立医院机构可以在挂网价的基础上进行二次议价。同时药品价格必须主动联动全国最低价,挂网药品如发现有生产企业底价代理高价挂网的价格虚高现象,一经查实即予撤网。

  

由于医院有二次议价的行为,很多企业出于市场考虑,低价中标,可能当时还有利润空间,但是最近原料药、人力等等成本上涨厉害,后面的供应中可能会亏本的,企业会选择不供应的方式。

  

通知要求,除监管部门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物价部门政策性降价,灾情、疫情、突发性事件和政府有关部门应急要求调拨等不可抗拒因素外,无法正常生产供货的,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配送企业,并向省药械联合采购中心书面报告。如已书面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相关预案工作,保障药品供应的,可不予扣分。

  

也就说除了不可抗力外,如果无法供应,企业必须提前30天报告,并且做好预案来保障药品供应,如果书面报告了,但是无法保障供应的,恐怕还会面临减分。所以,当企业在二次议价之前,可能要慎重考虑应标的问题,否则分值低于20分,将面临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挂网等处理。


挂网生产企业履约考核表



违约暂缓支付药款


  

在确立了系统KPI考核后,通知还明确了违约责任

  

(一)将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情况作为定点公立医院及其负责人的重要考核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及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对违规网下采购、无正当理由不做到货确认的定点公立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责令支付违约金、提请行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二)药品生产、配送企业每月履约管理定量评价成绩将作为企业诚信行为的考核重要依据。对履约管理定量评价成绩分值在60分以下的的企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挂网等处理。涉及不诚信“黑名单”情形的,依据闽医保办〔2016〕8号文严肃处理并追责。

 

(三)药品配送企业每月订单响应率、发货及时率均应达100%,入库率需达90%以上,对因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或拒绝提供偏远地区配送服务的企业,经督促,企业仍不及时纠正或按期整改的,次月起暂缓支付上个月部分货款,即按上个月结算金额的90%预付,待整改达到考核目标后,再结算余款。对订单响应率未达80%,或发货及时率及入库率不足70%的,该月货款全部暂缓支付,对医疗机构因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被迫使用其他企业药品替代的,超支费用由原供应企业承担。同时要求挂网企业考虑更换药品配送企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程序取消该配送企业所有品种的配送资格。

  

(四)对挂网生产企业、药品配送企业不守诚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供货的,取消挂网、配送资格,同时列入黑名单。定点医院因此被迫使用其他企业药品替代的,超支费用依据违约责任的认定,由挂网企业或药品配送企业承担,在货款中扣除。

  

(五)对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伪造或虚开发票、挂靠经营、“走票”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企业,定点医院两年内不得购入其药品。

  

(六)挂网价格实行全国联动,如挂网价格高于本品全国最低采购价的,企业应主动及时向省级平台报告并做出价格调整,若不及时报告,一经发现核实,将视情节予以暂停挂网、强制调价直至取消挂网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挂网药品如发现有生产企业底价代理高价挂网的价格虚高现象,一经查实即予撤网。

  

(七)各地市医疗保障管理局要加强对“两票制”的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要严格执行“两票制”,未按规定执行的医疗机构及企业,将按照8号文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网址:http://www.sdfda.com/news/382.html

相关标签:贝脐美,脐带护理包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一键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