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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诺医药小编提示:疫情期间各行各业都有不少裁员事件,为了减少开销成本,不少公司使尽浑身解数,千方百计自救。为此,甚至出现了发最低保障工资、“自愿减薪”、变相裁员等备受争议之事。
公司能不能在特殊时期裁员,应该如何赔偿呢?大家比较关心的这些问题很多法律博主都在网上做过科普。相关的劳动法条例比较冗长,小编整理概括和大家分享下。
疫情期间的的劳动纠纷,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
1、用人单位最近不能复工,工资要继续发吗?
答:要继续发,除绩效、奖金类可不发,其他基本工资必须全额发放,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用人单位可以以经营困难为由裁员吗?
答:可以,但必须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损失,没有任何理由辞退员工可以吗?
答:不可以,否则,面临双倍赔偿金。没有法定理由,单方面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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