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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9月25日),广东人社厅发布了《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在10月1日前执行国家2017版医保目录+36国家谈判品种。执行国家目录+36谈判品种,之前近二十个省市都做了。为什么今天广东的通知要拿出来说道说道呢?因为广东很特别啊,重点说了三点:
一、原2010版广东医保目录药品未纳入国家版的,继续按原政策执行。
这一点与之前发布通知的省市都一样。为保证药品使用的延续性,在原省增目录的品种一般给予保留。
二、广东新版增补目录的甄选指导思想是“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
虽说广东并未正式发布医保目录调整方案,但此次通知中已透露调整方案指导思想。这就是在告诉我们,医保增补这项工作一直在进行,只是静悄悄的。回想2010版广东增补情况:西药106+中成药137+11工伤生育+3民族药。所以我们为了增补与否操碎的心可以静候增补的到来。
三、这可是重中之重。国家版使用限制与广东2010版限制不同的,仍按广东原限制执行。
新版国家版最让人神伤的就是那些备注栏的使用限制。尤其对于中药注射剂、注射用质子泵抑制剂、抗生素、营养类药品的限制呈现出普遍化趋势。我们看看通知的原话:“《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未纳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与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中药品限定范围不一致的,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
我们简化下这长句:广东2010版未纳入新版国家目录的和广东2010版限制于新版国家目录不同的,按广东2010版执行。所有品种的限制都按广东旧版执行,所有在国家目录中新增限制的品种都获得解放。
这可是让不少勒在大品种脖子上的绳子一下松掉了。限制当然是新版严厉。若按旧版执行,不少厂家明年的销售任务都得重新定了。
而且,通知用的词语是“继续”,而不是“暂继续”。难道意味着这种宽松限制将一直执行下去?国家的乙类目录调整,只有15%。总共就292个名额。这可包括调进调出和限制修改。要按广东老版目录限制执行只有一个可能,广东目录不增补了。
所以,这个宽松限制的执行应该是过渡期措施。等到人社厅按照“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指导思想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进行药品评审,形成广东省新版药品目录后,各种限制将正式在广东落地。
附原文:
关于执行2017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5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有关要求,现就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17年10月1日起,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和36种谈判药品。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西药、中成药、36种谈判药品和目录外中药饮片所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按规定支付。
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西药部分、中成药部分未纳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药品以及与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中药品限定范围不一致的,继续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86号)规定执行。
三、各市要尽快更新药品代码数据库,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更新后的药品代码数据库在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中的使用,确保10月1日起参保人享受相应待遇。
四、各市要认真抓好药品目录在本统筹地区的具体执行工作,不得擅自对药品目录进行调整。省厅将按照“补缺、选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指导思想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进行药品评审,形成我省新版药品目录。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五、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请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25日